關于315,你需要知道的10個小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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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消費者權益日
01 每年的3月15日,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(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),由國際消費者聯(lián)盟組織1983年確定。
02 1898年,全世界第一個消費者組織在美國成立。
03 1960年,國際消費者聯(lián)盟組織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,簡稱IOCU)宣告成立。
04 1962年3月15日,美國總統(tǒng)約翰·肯尼迪在美國國會發(fā)表了《關于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(tǒng)特別國情咨文》,首次提出了消費者的“四項權利”,即:有權獲得安全保障,有權獲得正確資料,有權自由決定選擇,有權提出消費意見。
05 1983年5月,河北省新樂縣成立了消費者協(xié)會,這是我國成立的第一個消費者組織。1984年8月,廣東省廣州市成立了消費者委員會,這是我國第一個城市消費者組織。
06 1984年12月26日,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成立,并于1987年9月加入國際消費者聯(lián)盟組織。
07 1985年4月9日,聯(lián)合國大會投票通過了綱領性文件《保護消費者準則》。
08 1991年3月15日,中央電視臺3·15公益晚會正式開播,并成為億萬消費者信賴的輿論陣地。3·15也從一個簡單的數(shù)字變成了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代名詞。
09 1993年10月31日,中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全票通過,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10 從1997年起,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每年確定一個消費維權年主題,2021年的主題是“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”。